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教师语言文明,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及时了解每位学生的健康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救助措施,时刻要有安全意识。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出书面记录,活动过程中细心、认真管理,教师要到位。教师要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力,暂时收缴的物品要及时交给家长,不得没收或随意处置。教师要在课间等有学生活动的一切时间,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发现校外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与家长建立联系制度,每位班主任应掌握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及时沟通,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对于下列情形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建立档案,与家长的所有联系要做文字或录音记录。学生逃学;生病;体检出疾病;有不良行为;学习成绩;受到伤害;安全受到威胁;有自杀、自伤、精神疾病、伤害他人的明显征兆。
二、月查办法 1、备课:语文、数学必须分课时备课,以每周规定课时与教学进度相吻合为准,每差一课时扣1分,但超前备课不宜过多。除语文、数学外其它科目可据其学科特点分章节或单元备课,但每月应完成教学进度和应备课章节或单元应该匹配,每差一章节或单元扣2分。教龄十年以下,年龄四十岁以下教师应备详案。 2、上课:按课表上课,不自行调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不体罚学生。达到得满分,未达到得0分。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大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集会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a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b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c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问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2、做好来客登记工作,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两到校前30分钟开大门,疏导学生安全进入校园,制止学生携带食品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课前15分钟门卫人员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后15分钟当天值月教师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二、禁止学生翻围墙、校门、栏杆、篮球架;禁止学生爬窗台、在走廊上和楼梯间追打闹;禁止行课期间关闭楼门,堵塞学生畅通;禁止学生携带刀、棍和其它尖锐物品到公共场所活动和参加体育课,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教育学生用完刀具应及时放回文具盒;禁止学生在岩边坎上玩耍,禁止学生夏天无大人带领独自下河塘洗冷水澡;禁止路上爬车、拦车。发现违犯禁令的学生,班主任必须严加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班主任通知家长,借助学校和家长的力量,共同解决。
2、校车的车型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 3、聘用校车驾驶人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2)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 (3)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一、学校总务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总务处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一、实行走班管理的原则 1、为了组织师生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走班上课,我们将本着“从小处着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选课、走班原则上在同一年级内进行。 2、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选修课程,自主填报选修课程选择志愿,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并结合师资与场地条件,组建所开设课程的教学班。 3、选修课程教学班管理实行课程导师负责制。课程导师是教学班的核心,是选修课程教学班中教学、纪律、财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课程导师由教学班任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担任几个班的选修课程教学,就相应担任几个班级的课程导师。 4、教学班实行走班小组制管理。选修课程导师应在课程第一讲前,以原行政班为单位,将学生划分为几个走班学习小组,固定学生座位,确定教学班教学座位表,每次教学中学生座位不允许随意调换。
二、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总务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和执行者,要确保学校的校产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完好,操作安全;各项防火设备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师生进行消防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教务主任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2、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卫生检查制度,学校体卫领导成员,每期进行一至二次全面个人卫生检查记载,每次检查后当周总结。 3、定期净化校园,实行分区到班,包干负责制,要求教室、厕所,每天打扫一次,公区每周两次大扫除,平时注重保洁工作,由值周教师和卫生监督岗每天三次检查并及时在小黑板上公布检查情况,由值周教师在周例会上公布各班的评比名次。 4、做好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配合防疫部门给学生服预防药,打预防针;每期组织学生吃百草药(大锅药)一至二次。
一、 课题管理的组织制度 学校课题管理组织分三级管理模式:由学校课题评议组—教科室—课题组构成,以学校课题评议组为领导,以教科研室为核心和以课题组为基层单位,对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结题、存档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其中: 学校课题评议组主要负责: 全面规划、监督和评价学校各类课题的组织和实施。 1. 确定召开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和结题会议,对课题报告进行审核。 2. 确立、组织和实施学校课题的研究。 3. 邀请专家加盟指导。 4. 课题经费的审定和发放。 1. 课题奖惩的审定。 教科室 教科研中心主要负责: 1. 向全校传达每年的课题规划。 2. 组织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阶段总结和结题工作。 3. 参与和组织学校课题研究的实施工作。 4. 组织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座谈、思想交流、研讨、外出培训和观摩的活动。 5. 组织开展关于课题研究的讲座。 6. 联络和组织课题会议的召开工作。 7. 对学校和教师的课题的整个过程和所有内容进行备案。。 课题组主要负责: 1. 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的研究。 2. 向本组教师传达每年的课题规划。 3. 督促教师及时写出阶段报告和结题报告。 4. 及时向教科研室反馈教师在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于及时得到解决,使每位教师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
第一条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归属于服务公司管理,它是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的直接部门。 第二条 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学生不准擅自进住及调整宿舍。未经物业管理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同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新生入学时,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物业管理部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第四条 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物业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家具、电话、热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物业管理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二章家具设备管理 第五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物业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家具、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学院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一、总则公司为提高主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和加强管理,优化薪资结构,现将主播薪资制度调整如下。二、目的为不断提高为不断完善直播主播的薪酬管理制度,稳定和激励员工,调动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三、适用范围全职及兼职主播人员。四、基本原则1、根据目前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情况,采用保障性薪酬策略,提高员工的稳定性。2、加强薪资的激励性,合理设置薪酬结构,使员工的总收入与其 工作业绩适度挂钩。五、职位等级与薪点设置:1、职位等级划分:根据部门职位配置情况,对主播划为五个等级,详见下表: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