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3、月度考勤时间为上月 日至当月 止。4、考勤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擅自更改、虚报、漏报考勤记录。考勤员漏报、虚报的经部门负责人发现每扣 元,经办公室发现每次扣 元。5、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下,由 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相应 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一、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二、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三、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四、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五、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全方位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守则。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所有豫鑫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季节工,都必须遵守此制度。第三章 行为守则 第三条 员工应遵守法令和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和公告,按时上下班。第四条 员工应遵守下例事项:〈一〉尽忠职守,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对主管领导的安排不得推委、拒绝,否则依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或停班检查。〈二〉不得泄漏业务、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 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 原则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在充分保护投资方及全体员工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前瞻性、应变性、易行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本规章制度相关内容与公司现行规定、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有相抵触时,依公司最新公布的办法或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执行。
二)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三)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一、集团电脑设备管理规范1、设备管理工作范围集团相关电脑等IT设备均为集团资产。所有设备的维护、管理及设备规格的审核由各公司IT部相关人员负责.各公司IT部门需设立IT管理员,负责电脑等IT设备的管理工作。对于本公司的所有电脑等IT设备必须列管(分类编号),并由财物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编号,在显著位置粘贴固定资产编号标签。如有人员因为在集团内部调动工作,应首先归还原公司的所有IT资产后再向新公司申请。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2.一般职员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职员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3.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职员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职员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1.3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1.8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三、赔偿原则分为: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3. 上课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课堂上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按时完成作业。 4. 搞好卫生工作,做到地面无纸屑,墙上无印痕,桌椅摆放整齐,保持班级、走廊和班级包干区的卫生。 5. 言谈举止文明,不说脏话粗话,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 6. 不在楼道及教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7. 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8.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刻苦钻研、勤奋上进。 9. 积极参加学校和年段的各项活动,努力为班级争光。 10. 合理安排时间,适时地学习及休息娱乐。 11. 注意安全,明白“安全无小事”的道理。 12. 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服务大家,积极营造温馨的学习生活氛围和环境。 13. 塑造良好的性格,学会相处、做人,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个受欢迎的人。 初一(8)班 XX年10月9日 班级奖惩制度明细表(暂行) (每人原始分80分,以周为单位计算加减结果,每月总统计一次,并进行奖惩。)
第一节 总则为使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第二条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第四条 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节 考勤管理第五条 工作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 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小时:上午:8: 00 - 12 : 00 下午:13 : 00 - 18 : 00 第六条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实行打卡签到制度。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8:00开始后半小时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2. 工作时间下班前半小时内下班者为早退,早退一次安旷工处理;3. 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一日论;4. 无故迟到超过半小时者以旷工半日论;5. 无故提前半小时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6.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7. 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并扣除月度奖金和季度奖金。8.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第八条 请假制度事假和病假,必须提前准备好假条,由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电话请假得到许可后,假后要及时补上假条并找负责人签字。1. 病假员工须于上班开始的前一个小时内,即 7 :00 - 8 :00前致电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假,并向行政部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2. 事假2.1 一般性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上告知相关负责人,并及时办理请假手续;2.2 紧急突发事情必须由本人,不得委托他人告知负责人,经负责人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注:每个员工每季度只有一次紧急事假,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并认真履行各项手续的,可以不予以扣罚工资)第九条 休假制度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 旦(3天)、春节(7天)、劳动节(3天)、端午节(3天)、中秋节(3天)和国庆节(3天),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九条 劳动纪律(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