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实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___________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津贴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津贴。具体支付方法如下:实习津贴:元/月,其他补贴:根据实习生在岗工作表现,以奖金形式发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本合同 终止。
编 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 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六条劳动报酬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具体标准工资为_____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2.甲方每月_____日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时间为。第七条保险福利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20XX 年11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XX 年02月01日至20XX年02月18日止。原劳动合同书、变更协议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工作时间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面的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乙方工作实行计件制并统筹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以 季 度为计算工作时间单位如超出综合时间外的工时按加班加点计算。一双方确认上述工作制均以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作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二乙方加班应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规定履行加班手续。未履行加班手续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认可。三甲方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营业时间为乙方出勤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做好营业前后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九、本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不超过40小时。(二)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安排员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应严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据加班申请依法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未经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不属于加班行为,乙方无权要求加班费。(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属于个人自愿行为,不属于公司规定的加班。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2、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乙方在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进行劳动生产的,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乙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