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约定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按规定处罚或辞退;2、乙方在职期间须认真做好岗位本质工作,否则甲方有权作出降职、减薪等处理;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食宿等其它福利待遇及劳动报酬;4、协议期内甲方或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四、违约责任1、乙方在协议期内不能提出辞职(特殊情况经公司上级领导审批办理);2、乙方在协议期内离职,未满一年公司扣除培训费________元,工作满一年未满两年提出辞职扣除培训费________元,协议期满不扣培训费;3、协议期内,乙方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又不愿意调任其它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扣除培训费________元;
十、本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分健康。(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三)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无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次。(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此处一个月工资标准为xx元)后,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乙方应做到:(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三条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1、甲方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本机构工资、奖金分配制度,按月支付乙方报酬,基本工资()元/月,当月的工资在下月的15-20日前以货币的形式向乙方支付。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应不低于当地*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乙方的年休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七、劳动报酬1.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劳动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按《_________公司岗位结构工资实施细则》或《_________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办法》按月付乙方劳动报酬。2.甲方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及乙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贡献,给予乙方适当的物质奖励。八、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1.乙方在协议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公休假日、补贴、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2.乙方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患病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瘫痪等难以治愈的疾病和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经指定医院确诊、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并经职代会批准,可享受长期医疗期。5.乙方供养的直系亲属,按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险待遇。6.甲方按月为乙方存本人月工资总额的_________%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四)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五)乙方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十三、甲方承揽乙苯的上岗前的培训,如乙方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应该赔偿甲方对乙方的培训费用和重新培训同类人员所支出的费用损失,共计XX元。十四、乙方在履行职责的工作岗位上因发生意外受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但下列情况不享受工伤待遇:1、乙方在工作岗位上因违反规章制度故意进行危险活动、游戏、与他人打闹、殴斗而发生意外伤害,乙方不享受工伤待遇。如发生此款规定情况,甲方有权根据伤情是否影响继续工作而决定是否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2.如乙方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受伤而未及时治疗或故意隐瞒伤情工作而导致伤情加剧,对乙方不按工伤处理。3、如乙方有其他疾病而向甲方隐瞒,导致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经抢救48小时而死亡,不享受工伤待遇,但乙方对甲方没有隐瞒病情或者因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后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4、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后,应按照本条款约定向甲方告知上下班的必经通行路线。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而伤亡者,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可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作保险待遇。如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明确告知上下班必经路线,一旦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按工作保险条例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随意、无故克扣乙方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1)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2)甲方代扣代缴的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甲方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劳动保护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1、劳动合同期满的;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及其他所有劳动者或工会说明情况,听取乙方及所有劳动者或工会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