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客户的档案资料、公司的营业战略和经济效益、市场计划及产品推销以及尚未公开的公司产品、服务或技术,均属保密范围; (7)客户透露给公司员工的资料,或公司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公司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不低于甲方支付乙方12个月工资总额的30倍金额。③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诉讼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及差旅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双方同意,乙方工作结束后仍对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对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工作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要求有关规定,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双方商定价格保密成如下协议
其中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8.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8.2 本协议所称的一方违约,包括其职员违反保密协议义务的情形,其职员对保密义务的违反,视同其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甲方"及"乙方"双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中止雇用关系,"乙方"必须立即归还"甲方"所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以及所有复印件,包括客户名单以及名片,价格资料,价格及报价方法信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甲方"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涉及"甲方"客户的信息,以及"甲方"个人及商业记录,和"甲方"其他的资产。
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离职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其所持有或保管并记载着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返还给甲方,或将记录在乙方自备载体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转载至甲方提供的载体上并将自备载体的信息消除。
3 使用限制a. 非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b. 非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合作的事宜和保密内容,用作商业宣传或者为商业目的而透露给甲方的商业竞争伙伴、或其他威胁到甲方利益的单位或个人。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蓝底);并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所及拟指定的指导律师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律师事务所与申请实习人员签订的《实习协议》。接受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的,除提交上列规定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实习人员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或者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省辖市律师协会审核同意的,原件退回,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归入申请人实习档案。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绝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机密,绝不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业机密,绝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任何一方延迟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是对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的弃权,或任何单一或部分地行使权利、权力或特权,不会排除以后完全行使或对其它相同权利、权力及特权的行使。各方了解并同意,信息提供方会因信息接受方的违约而受到难以修复的损害,并且信息提供方有权在发生违约事件时,获得司法救济。
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本协议所称“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在电影《____》合作中涉及剧本、有关合同、意向书、会议纪要、备忘录、客户名单等具有保密性的信息问题,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他人,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危害社会安全,不危损害国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a. 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错误行为导致的信息早已公开。b. 甲方没有对乙方发布限制要求的情况下,公布的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