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工作建议一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制定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暂行办法,明确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与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需要协调的重大协作配合事项由联席会议负责。二是建立分级案审机制。为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对行政处罚案件可按情节轻重和罚没数额大小,采取分级案审的方法进行案件审核。三是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法院对行政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支持力度,对当事人暴力抗法、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及时进行强制执行。四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根据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装备保障和工作开展的客观要求,财政部门适当加大投入,满足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五是建立权力监督机制。行政处罚权大,自由裁量权更大,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二)强化国资国企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力度。持续开展县属国有企业提质增效行动,充分发挥三大平台的投融建管功能,逐步做实做强国有经济实体,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谋划XX项目,推进公司债券发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推进力度,努力将沉睡资产变为增收活水。制定覆盖所有国企的考核办法,实行严格考核。(三)加大金融工作力度。继续巩固中央普惠金融示范区成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预计全年贷款增长XX亿元,全县XX贷款金额超过XX亿元。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推进富印新材料申报创业板上市进程,持续推动深联通讯、绿动能源完成股改及申报辅导备案工作,紧盯金张科技IPO重启计划;积极培育雅达科技、泓冠光电、宏泰钢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快本地现有上市企业再XX。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承贷全县重大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一区三园”、晋湖片区、太蕲高速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力度。
(二)加强运行监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主要经济目标,细化任务,抓好落实。联合有关局委强化日常预警调度,加大对乡(街道)和企业的点对点指导调度服务力度,确保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三)优化统计服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发和运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信息服务,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向政府以及社会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局将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五)夯实统计基础。持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站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六)强化法治监督。利用统计开放日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各级D政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法律意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如实填报调查数据。
三、2024年拟实施的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一是精心谋划市政设施项目,夯实为民服务基础。实施城区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人行道无障碍坡口419个,设置人行道阻车桩6600个,城区交通设施标识牌7处,维修穿城河护栏198米。计划改造宁民路南段、德惠路与光荣路路口等4处城区积水点;根据县“南水北调”汶上段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及泉河新城项目建设进度,计划5年内对完成圣泽大街东段、中都大街南段等3处进行雨水管网升级改造;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普陀山路南段升级改造,九华山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城区照明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对城区十字路口补光及桥体亮化、并对春节期间照明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三)强化市容秩序整治。以解决问题为抓手,找差距,补短板,持续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引进铁塔公司共享电单车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全城区车辆运行、数量分布、超投乱停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将城区所有品牌的共享电单车纳入“一张图”管理。同时,进一步明确共享电单车考核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切实营造“整洁便民、停放有序”的城市环境。继续深化探索“红色物业”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工作,通过走基层,听民意,找准城市基层治理的“小切口”,执法力量重点向安置区倾斜,指导协助社区规范物业管理、常态化执法巡查、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达到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的目的,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四)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采取多样式、多渠道,线上、线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加强重要路段清扫保洁降尘频次。加快推进城区15座公厕改造、三座中转站一体化公厕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3.狠抓能源保障。一是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要素替代要求,切实把牢准入关口。积极培育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新兴产业增量崛起。以省级试点为契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新路径。二是统筹抓好要素资源保障。年综合能耗超1万吨标煤企业、用电大户纳入省能耗监测系统,定期开展节能检查和计量审查。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鼓励企业使用高热值煤、添加节煤剂。统一调配能耗煤耗指标,引导稀缺要素资源向技术先进、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倾斜。三是积极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四类场景屋顶光伏建设,强化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有序提升消纳能力,积极争创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全速推进华能梁宝寺农渔光互补利用等新能源项目,加速提升新能源装机容量和规模。
(三)持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县统计局继续办好《统计信息》《统计月报》《经济分析》等服务产品;开展好县域经济发展类区县比较分析,及时反映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为我县争先创优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强化统计分析资料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强同省、市统计部门汇报,争取更多的支持和认可。扎实搞好统计为社会公众的服务工作。(四)持续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县统计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三府办函〔2022〕42号)精神和要求,全面深化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创新统筹引领,优化创业创新生态体系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完善科技金融链,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多渠道、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科技金融特派员”制度,从银行、保险、担保、法务、财务及孵化器等服务机构遴选出专业人员,培养建立一支懂科技、悉金融、熟政策的专业化、高素质服务队伍,建设科技金融工作站,打通科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创新动力活力。根据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十条政策(试行)》,制定我县的科创十条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高地建设。(五)加强科技招商引智,打造人才队伍集聚高地。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天府峨眉计划”、市“涌泉计划”“育才计划”等人才项目;组织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尤其是创新类项目,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支撑;推荐青年科技人才参加省市科技系统开展的各类人才培训,不断加强科技人才能力提升、动力激发。
二、2024年工作安排2024年,我局将在继续做好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着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保障。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机制。优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鼓励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热线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多层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建设,培养符合老年人照护需要且具有专业技能素养的服务队伍,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推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的“双签”模式,实现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就诊、巡诊、健康管理、中医养生等服务。持续改善养老产业市场发展环境,简化和放宽准入,坚持准入“门槛”降下去、扶持政策跟上来,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流程,为养老产业发展输入更具活力的血液、提供更加优越的环境。
(二)提升监督能效,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立足新时期、新形势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理念、新举措,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推动经济发展为主题谋划审计工作。二是突出民生重点,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和重要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争取集中力量实施重大审计项目。三是创新审计组织方式。聚焦主责主业,推行融合型和研究型审计,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整体效能。(三)深化成果运用,健全问题整改长效化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组织人事、财会监督贯通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推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2024年,市园林管理局将坚持节约型园林建设,深入践行海绵城市理念,寻找水资源供给和城市园林建设的平衡点,让园林具备生态的涵养。一是从设计理念上入手,把传统雨洪管理设计融入生态景观思想,优先考虑场地的自然排水状况、土地雨水下渗率、以及场地尺度使用功能,强化径流滞留调蓄功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大水面、大草坪和过度亮化等。大力推广透水砖、露骨料透水混凝土、彩色透水沥青、嵌草铺装、植草地坪等“会呼吸的”透水铺装材料。二是从植物选择上入手,优先选择有较强耐旱性植物,进行乔灌草复层结构种植,乔灌木比例不低于70%。通过合理搭配旱柳、红瑞木、千屈菜等雨水花园植物,景天、玉簪、菖蒲等旱溪植物,垂柳、芦苇、荷花等雨水湿地植物,芒草、麦冬、鸢尾等植草沟植物,实现高效雨洪管理功能和净水功能。
三是创新社区治理有短板。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不够充分,社区治理与村规民约、高价彩礼、殡葬改革等移风易俗工作有效融合程度还不够。三、2024年工作打算(一)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全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等精神。一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家社区嵌入式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深化拓展综合养老服务,打造城市养老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对合并区域中心敬老院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入住老人思想稳定。完善公办养老机构“人、财、物”县级直管机制,加快与县委编办沟通协调,确保原有敬老院机构和编制全部保留并划入县民政局,对空余编制按照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面向社会招考,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分别制定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考核评价细则,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提升立德树人成效;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提高督学专业化,着力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制定中小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考评,激发班子成员干事创业动力;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培育专兼职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四是持续打造教育品牌。丰富合作办学形式,释放聚变效应,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和收益率;探索跨学段、跨区域集群化办学机制,优化完善集群化办学评价和激励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期待;借助“教育高质量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教育学会建设的架构体系,强化教育发展的支撑力量;坚决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游戏化”课程建设,规范保教行为,注重培育多元智能,探索幼小衔接新模式,实现“一园一品”。
三、2024年工作安排(一)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对整改问题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推进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项目实施,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候鸟监测试点工作;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开展打击侵占自然保护地及乱捕野生动物、乱采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野生动物救护保护。(二)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根据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按时完成2023年度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并上报成果;做好2024年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和森林督查图斑调查工作;继续做好林地管理和林木采伐工作,严格执行项目使用林地限额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规范办事程序,严格进行材料审核,杜绝发生违规办理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许可行为;继续加强公益林管理,切实将公益林区划面积落实到具体林权人,并按分户面积将生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林农。
二、2024年工作安排2024年,我局将在继续做好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着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保障。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机制。优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鼓励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热线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多层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建设,培养符合老年人照护需要且具有专业技能素养的服务队伍,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推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的“双签”模式,实现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就诊、巡诊、健康管理、中医养生等服务。持续改善养老产业市场发展环境,简化和放宽准入,坚持准入“门槛”降下去、扶持政策跟上来,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流程,为养老产业发展输入更具活力的血液、提供更加优越的环境。
以完成的重点绩效评价及财政重点绩效监控出具的评价结果为导向,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四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严格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省政府颁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的监管,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和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开展专项清理,着力破除不合理门槛限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让政府采购内部牵制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政策的公众知晓度,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二是强化监管合力,建立联合执法、定期会商机制,落实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提高打击欺诈骗保震慑效果。三是实施精准打击,整合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资源,抽选医学专家参与日常巡查,扫清医保执法盲区。(三)持续做好医保参保工作一是形成宣传合力,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宣传,使群众更形象地理解医保政策。二是做好身份标识,确保符合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三类监测对象”纳入参保,及时享受待遇。三是突出“精准救助”,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救助对象信息比对,精准入库。(四)深化医药集采制度改革一是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监管制度,建立不良医疗机构动态管理台账,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二是加强集采货款支付情况的监测、通报,督促医疗机构药品入库后30天内回款。三是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减轻患者用药费用负担,让更多群众享受集中采购的政策福利。
二、存在的问题(一)项目推进仍需发力。1-10月,全市上报技改投资增长14.1%,虽然超年度目标增速,但与全省平均(1-9月26.5%)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仍处于靠后位次。1-10月,全市入库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仅90个,同比下降19.6%。世界制造业大会签约项目和前三批集中开工动员工业项目中仍有21个未开工、24个已开工未入库。前三季度投产的XX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尚有58个未入规。(二)部分产业恢复较慢。受化工产品价格下降影响,1-9月,全市234户生物化工产业规上企业完成产值同比下降3.8%;234户企业中有125户企业产值为负增长。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因素影响,建材行业持续下行。1-9月,全市139户建材行业规上企业完成产值同比下降12%;139户企业中有80户企业产值为负增长。(三)创新主体活力不够。企业创新研发能力不强,全市营收XX亿元以上企业的仅有11家设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较少。有些规模较大企业只在蚌保留生产基地,而无研发机构、人员,存在研发“空心化”现象。
二是聚焦品质升级,多层次拓展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县养老服务中心和南城区医疗康养中心项目建设,谋划第三方运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持续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购买护理服务和探视走访服务。加强老年食堂(助餐点)监管,提升助餐质量,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三是聚焦多元联动,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员和“一组一会”的作用,提升为民服务、议事协商等治理能力。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智慧社区创建。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等级评估,创新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四是聚焦群众满意,持续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履行未保工作职责,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评估程序。
(四)聚焦主线,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勇担使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管控,对重点管理对象认真梳理排查,落实“一对一”管控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稳得住,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强化监督考核,促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强化安全工作制度落地落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发现得早、防范在先、处置要快。(五)聚焦主旨,在优化法律服务上普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