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权对违反《计算机室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指正、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 对使用计算机学生的要 (1)严守《校产登记制度》,计算机室所有设备系学校财产,不得携带出室或外借。 (2)计算机柜上钥匙共两套,一套交于学校统一管理,另一套学生自行保管。 (3)每台计算机都有编号,不得私自调换机位,一经发现停止上机。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教师不得岐视差生,不得体罚和骂学生。若因此造成学生流失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当事人必须自觉家访,收回流失生返校,否则,按每流失一人惩当事人10元。直到学生返校为止。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流失的学生,班主任应给家长讲清楚道理。让其子女返校。 四、学龄儿童因病休学,班主任应督促家长开据乡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方可批准,若需免学者,由家长提出申请,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镇政府批准方能认可。
一. 量化考核办法 1.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 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2.进班就交各科作业,组长下位收,及时记录收缴作业情况(包括抄袭、未交、迟交、未完成)。劳动小组先交作业再劳动。 3.早读(3、5英语,2、4语文)做到进班即进校,进校即读书。语文、英语课代表带领同学们大声朗读,直到老师到来。 二、上课 1.2分钟预备铃响后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准备好课本文具,安静坐好或复习、预习功课。 2.上课铃响后老师走进课堂,班长喊“起立”,立正站好,老师还礼后坐下。 3.上课迟到,要先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能进教室。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次扣班级考评分8分,降为试读生,并由家长领回教育一周: 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者; 在公共场所故意扰乱秩序,且有造成安全事故的前兆者; 抽烟者; 酗酒者; 考试违纪者; 夜不归宿者,且未向管理人员打招呼者; 上网吧,打游戏者; 观看、阅读不健康的影片、书籍者; 间接或直接参与打架者; 有离校出走的言行者; 谈恋爱者; 乱接,偷接电源者。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集体备课的实施原则 坚持“四定两包”、“六备”、“五统一”。“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两包”即年级领导包教学案的草案编写,学科领导包集体备课研讨和教学案完善的质量;“六备”即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习题、备教法、备学法;“五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进度、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方法、统一练习测试。 三、集体备课活动的要求 1、学期初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制定集体备课计划,主要包括:学期教学内容和主备人的确定。一式四份,一份备课组留存,一份交学校教务处,一份交年级主管领导,一份交包学科备课领导。 2、至少要在教学新内容前一周进行教学案的编写,至少在研讨前两天经年级主管领导审核后将教学案复印给备课组教师。备课组教师认真阅读教学案,并进行删减、补充和完善。以便在集体研讨时有针对性的发言。
一、听课 听课是检查教学、交流经验、学习提高的重要途径,听课要有听课记录,听课记录的内容应该包括所听课的主要内容、感受、优点和缺点。 、听课按学校规定节次,每缺一节扣款10元,扣1分(每期必须听课15节)。 2、教务处统一组织的听课(含评课)要求必须服从,按时参加(请假者以请假条为准),每缺一节扣款10元。 3、鼓励任科教师相互听课,相互学习,特别是同学科教师,青年教师要多向老教师学习。
(二)、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0分) 1、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态度较好的,一次扣2分; 2、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态度较差的,一次扣5分; 3、有违反行为的,一次扣15分。 (三)、自觉执行教育方针(15分) 1、因忽视德育,以致班风、班纪明显不良的扣5分; 2、忽视学生(包括班集体和个别)参加文体活动扣5分;
一、每天学校上班时间,全体教职员工均应坚持坐班工作制。具体为工作日上午一至三节,下午五至八节。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坐班时间。 二、每天坐班情况由各年级值班人员记录,当天值班人员在每节课上课铃响后十分钟内进行记录,以每节课在办公室办公半小时以上认定为坐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循私情,确保公平公正。 三、全体教职员工不得随意更改坐班记录情况,有特殊情况的,须即时向值班人员解释清楚,如果记录确实有误,可由值班人员更改记录。
二、全体师生要有秩序地整队入场,班主任随班参加,站在班级队伍后面,其他教职工单独列队。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场地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庄严,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肃立并行注目礼。 四、学校将把参加升旗仪式纪律纳入常规管理,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态等进行量化考评。 五、全体师生在升旗仪式期间要服从指挥,严肃认真,列队整齐,着装合适(学生统一着校服),禁止交头接耳说话,禁止接打手机。
一、 实验中心(室)工作档案管理的内容 . 实验中心(室)概况: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中心(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中心(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中心(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 实验中心(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课记录、实验教学科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方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 实验中心(室)仪器设备、低制耐用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制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说明书、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1)根据本科人才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实施实验教学任务,不断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合理配置实验技术队伍,实验硬件和软件条件,保证高质量完成专业实验教学任务。 (2)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带领专业实验室,汲取科研和教学新成果,完善实验课程体系、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活跃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实验环境,积极开展开放实验,加大对专业实验室的宣传力度,开展校企联合项目、社会服务、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 (4)严格执行专业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搞好专业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学校实验教学的相关规章制度。 3.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中心各项工作任务。 (1)作为实验中心的第一负责人对实验室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 (2)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要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2、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XX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校内物资采购部门以招标购买方式为主的集中获取货物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和贷款、捐赠等资金进行物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在实施采购时,需充分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按照“确保工作需要,适度兼顾缓急,尽量避免浪费”的原则制定采购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校产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学校物资集中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向教育部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会同招标办公室进行物资采购招标。 第三章采购范围 第七条下列物资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及以上,且使用时间一年以上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物资;
2.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