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时间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面的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乙方工作实行计件制并统筹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以 季 度为计算工作时间单位如超出综合时间外的工时按加班加点计算。一双方确认上述工作制均以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作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二乙方加班应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规定履行加班手续。未履行加班手续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认可。三甲方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营业时间为乙方出勤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做好营业前后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第十四条乙方应做到:(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条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1、甲方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本机构工资、奖金分配制度,按月支付乙方报酬,基本工资()元/月,当月的工资在下月的15-20日前以货币的形式向乙方支付。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应不低于当地*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乙方的年休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 同。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五、劳动报酬第六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 元。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资按 执行。第七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2、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实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___________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津贴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津贴。具体支付方法如下:实习津贴:元/月,其他补贴:根据实习生在岗工作表现,以奖金形式发放。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新劳动合同范本(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工作任务1、负责牌号为:的汽车驾驶工作。2、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3、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一、合同期限及类型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本合同有限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3、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二、保险福利待遇4、甲方按国家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各类社会保险手续按有关规定转移。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相关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和保险福利按照国家和______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合同期限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计_____个月,在甲方做临时工作。合同期满,自行终止。二、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甲方担任临时生产(工作)任务。合同期内如一方要求变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三、生产(工作)条件、双方的义务甲方:为使乙方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对乙方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待遇。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对临时工的管理规定,接受劳动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双方一致同意的;(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项和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3)乙方培训(熟练)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4)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第三条 劳动时间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非全日制工作制,即在保证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时间有乙方自行安排。第四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调职、降薪等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