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一、家访形式 家访分为常规家访和专题家访。 二、家访要求 (一) 常规家访 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对班级全体学生家庭进行走访。 2、家访由班主任牵头、科任老师协助对本班学生进行全覆盖家访。
一、指导思想 素质教育的发展,其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及创造能力。其核心就是创新能力、实际的动手能力和观察能力等科学素质的培养。由于科学课程承担着培养小学生科学素养的重任,科学课程的内容和课程结构都与学生的生活和经验紧密结合,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提供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良好的情感发展与价值观。科学课程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重视发展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其地位在整个小学教育中是越来越重要。因而,学好科学这一课程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1、要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2、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一条: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2、教师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私自使用计算机设备,不能随意按电视面板上和遥控器的按键。 3、教师能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向信息中心报修,确保正常使用,不得随意维修。 4、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VcD、DVD盘片及未经信息中心许可的各种软件、U盘和mP3上机使用。
2、教师财产:每个教师分的办公设施,调走时必须如数完好交回学校,如果没交回,则照价赔偿。 就餐管理: 工会活动,每学期最多一次,超过的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 报销方法:(1):同级来访,每人次8元。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二、校长应经常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人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情况;并注意组织全校师生,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每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 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 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条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2、每班每天必须早、中、晚三小扫(早自修上课前15分钟、午饭后及下午自修课后15分钟)按时打扫,不可拖延。 3、卫生检查专人负责,天天检查记录,每周向全校公布 4、对公共卫生包干区打扫不好的班级视情节予以扣分。
二、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为坐班时间,该时间内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办公室坐班,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钓鱼,星期天、节假日钓鱼只能属娱乐性质,不能以获利为目的,更不能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 四、醉酒有损教师形象,在上班期间教职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课,一律按旷工处理;酒后闹事或酒后失职,先罚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进一步纪律处理。
三、赔偿原则分为: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支持并积极参加我校举办的家长学校学习,并能做到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完成作业。 2、有较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在学习中,能发表有建树,有启发的心得体会,并撰写1—2篇家教论文。
(二)、墙壁及布置 1、黑板靠门一侧贴作息表、功课表,例题、范文张贴在厚纸上并挂于另一侧。 2、两侧墙壁挂名人名言书画。 3、后墙黑板作板报专用。 (三)、办公室、公用场馆 1、办公室毎天由值日教师清洁一次,毎月大扫除一次,办公室不得放置杂物。 2、公用场馆的保洁由校医安排到各班级毎周一次大扫除,毎天清洁工进行保洁。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