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根据本保证书,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 (详细地址)(以下称承包人),和 (保证人姓名)注册地址为 (详细地址)(以下称保证人)在此以担保全额为 (货币名称、数额)共同格守对 (业主名称)(以下称为业主)的义务。根据本保证书,承包人与保证人应保证自己,以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的及各自的对该项支付的义务。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并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上述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兹将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确地履行和遵守所签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实主旨、意向和含义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或者如果承包人违约则保证人就赔偿业主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直到达到上述保证金总额,届时,本保证书所承担之义务即告终止和失效。否则仍保持完全有效。
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由 、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 (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 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a)中标函;(b)协议书附录;(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d)附件,即:附件A——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授权书申明: (公司注册地点) (公司名称) (职务) (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公司名称) (职务) (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井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 (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 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a)中标函;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 ( ),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1我们高兴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资格预审,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完工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2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招标方式、计划开竣工时间等)。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者才可参加投标。投标者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本工程的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5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从 (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月 日至 月 日从上午 至下午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 地址:
在 (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3服务的期限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4正常服务(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b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取名为“ ”的计算机系统,一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第一条 定义本协议书所有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1.“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2.“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3.“计算机程序”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4.“指定CPU”是指安装于(地址)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型号品牌)计算机及其升级机。5.“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 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一,它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所有进一步的说明均定义于附件一。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6、出租方配备驾驶员,行使中因下列情况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车辆证照不齐、超速、闯红灯、逆行、违章调头等罚款,由出租方支付,其他罚款由承租方支付。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和其他费用。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6、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7、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拆迁许可证》文号 。 第二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 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居住面积 方米。 (二) 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常住人口 人,应安置人口 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 ,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居住面积 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 ,房屋 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 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 颁发的 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 ;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 (2) (3) (4) (5)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民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 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 元;临时过渡费(含交能补助、供暖补助等) 元;转学补助费 元;提前搬家奖励费 元;其他补助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区(县) 街道(镇) 路(村) 弄 号 室的住房。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一、授权许可1.产品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2.地域许可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3.期限许可协议自 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 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 年12月31日。始于 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二、付款方式1.比例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2.最低限度使用费
第一条 定义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 年 月 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 1.2 “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叫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第一条 装配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装配 (产品)____ 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第二条 交付来件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乙方将于 年 月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散件____套,并负责运至____ 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散件后的____个月内(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 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第三条 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 币 元。第四条 付款办法乙方将不作价的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 个单元座落在 市 第 座 楼 单元。合计面积 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 ;代理 ;咨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 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 )1、身份证;国籍 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 项;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 %计算支付;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 区/县 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 土地面积为: ,土地用途为“ .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 》(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 结构为_________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 (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 (号_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 (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且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甲方: ( 短毛车间 )乙方: ( 设备部 )订立设备大中修合同, 经双方协议, 达成下列条款:甲方要求1, 设备大中修由设备部负责, 在安排检修计划时, 并规定交接日期, 履行交接手续 (按规程接车) ,确保生产正常进行.2, 设备部在大修中规定试运转期内, 造成检修返工, 一切费用应由设备部负责.3, 计划改变, 车间提出检修计划, 设备部应予以协作.4, 设备部检修完毕, 做到废旧机件分类, 集中指定地点并清理场地卫生.5, 设备部检修计划有变动, 应提前三天通知车间, 否则应负经济责任.6, 在生产过程中, 造成非计划停台或不到检修周期造成设备故障 (经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实属设备部) 应负责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