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一. 量化考核办法 1.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 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一、工作任务:(1)检查课间操及眼保健操 (3)组织学校举行的课外活动 二、工作时间:(1)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第一节课后 (2)下午放学后的课外活动时间 三、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正、严明、不徇私舞弊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次扣班级考评分8分,降为试读生,并由家长领回教育一周: 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者; 在公共场所故意扰乱秩序,且有造成安全事故的前兆者; 抽烟者; 酗酒者; 考试违纪者; 夜不归宿者,且未向管理人员打招呼者; 上网吧,打游戏者; 观看、阅读不健康的影片、书籍者; 间接或直接参与打架者; 有离校出走的言行者; 谈恋爱者; 乱接,偷接电源者。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校医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一、工作任务:监督并检查各团支部的团会召开情况 二、工作时间:(1)每周二下午5:30分(高中部) (2)每周四下午5:30分(初中部) 注:团检部检查人员必须在5:20分在宿管科集合开会,每次与各班团会召开的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 三、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积极、公正、严明、不循私舞弊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2、实验课上必须听从实验老师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中应秉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实验时按规程小心操作,并认真做好实验记录。每次实验完后要细致检查,不留隐患。 3、不携带引至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炮竹、烟花、汽油等)进入室内。不带明火操作,禁止吸烟。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一、环境卫生: 1、每天早读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科任教师、值班教师应到责任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负责的责任区内要做到:无纸屑、落叶、杂物、杂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3、课间操,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生对责任区的卫生进行维护,针对卫生检查小组通报的情况及时清理。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二、教学楼卫生: 1、教学楼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教室及负责的防区进行卫生清扫。 2 、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保持门窗干净明亮,桌椅轻拿轻放。 3、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东西。 4、要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5、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保持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7、保持教室电视机,计算机、投影仪、灯管的清洁 8、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9、保持室内及走廊、楼梯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教室财产,窗帘、电视套、网线槽干净,无损坏。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大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集会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1、定于每周一早操前举行升国旗仪式,学生须庄严肃立,佩戴红领巾,向国旗敬礼,同时学生要会唱国歌,老师跟班。 2、课间操出行时必须按时,要求在铃响后三分钟内整好队待操,对不认真做操、迟到、早退影响队容等违纪行为通报批评或口头批评。 3、各班体育课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尤其要教会1—3年级学生,学会第九套广播体操。
一、工作任务:检查教室卫生 (2)检查寝室卫生 (3)检查教师办公室卫生 二、工作时间:下午六点钟 三、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不徇私舞弊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学生会是一个优秀的组织,生活的各成员都必须起带头作用,无论语言、行为都能必须规范,不讲粗话,爱护校园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果实,不可乱丢垃圾。 2、在值日期间,必须在5:55之前就餐,餐桌上的剩菜必须带走,否则予以处罚。
近段时间以来,几乎每天中午一点左右和晚上十一点左右,新学生宿舍都会发出奇奇怪怪的喊叫声,尤其是A座少数男生的喊叫吵杂声很大,影响非常不好。不知道这些同学喊叫的原因是什么?在表白什么?无聊、愤怒、无奈,还是低俗、无助……作为一名xx的优秀学子,这样的喊叫行为是好是坏,大家心中有数。学生时代是人的一生中最富活力的时期,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在学校里,宿舍是同学们休息、社交以及课余学习的重要场所。在每一间宿舍这个小集体里,大家用自己的双手共同构建着小小的"家",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具有本宿舍特色的文化氛围宿舍文化。这个小小的文化圈集中反映了学生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其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质量和今后的发展。因此,能否建立良好的宿舍文化,关系到同学们能否愉快地学习生活,能否形成健康的人格。我们要营造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塑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建立优秀的宿舍文化氛围时,我们首先要讲文明。现在宿舍中的喊叫行为,实际上是宿舍文化中出现了灰色的潜流,是不和谐的杂音。
第一条学生干部、干事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期间实行10分制考核。 第二条考核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三条考核结果的构成 考核结果为民主评议得分与减分项之和,当达到直接除名条件时不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