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面上小学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2、教学设备的存放要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专用教室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做好防潮、防尘和卫生整洁工作。 3、建立健全教学设备管理明细账,定时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4、教学设备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基础教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教学中,教师要把教书和育人和谐统一起来,不仅要求学生学好“双基”,发展“智能”,而且要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兴趣、意志、行为、习惯的健康发展,全方位地实施素质教育。 (三)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有: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考查与考试以及与此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任课教师必须着眼全过程,把握好每个环节,步步落实,勇于创新,优化教学过程,创造优质教学效果。 (四)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遵循主体性原则,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形成教与学的互动,师与生的默契,既要关注每一位学生个体的成长,又要注重“培优辅差”;既保证全面发展,又要注重发展个性特长。 (五)各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互相照应、适时调控、减轻作业负担。 (六)学校要按国家教育部制订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控制周活动总量。根据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增开的校本课程(如口语、艺术、古诗文诵读等)和兴趣活动须在课程表上标明。学生兴趣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任何学科不得挤占。 二、备课 (七)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者不得上课。不备课而上课者或用旧教案上课者应作渎职行为处理。不认真备课者,应予以批评和处罚。
二、团队成员要做到: 、按时参加团队组织的集体活动。按照阅读计划自学专业读本。 2、按时完成每两周一篇的专业阅读写作低限任务(随着时间推移,将适度增加作业量),每月一篇的鼓励性投稿任务(逐步变为任务)作业完成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和月底前。 3、不允许下载或抄袭日志充当任务。转载的日志要标注清楚。
2、学校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校园内各建筑物设备设施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随身关注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5、学校校舍每学期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雨季和台风季节更要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我系所有学生素拓档案均由系团总支素拓部管理,只有素拓部学生干部以及各班素拓认证小组才可使用,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及借阅。若确实有需要,需翻看或借阅,须经系领导同意。 二、各班素拓小组在借阅素拓档案时必须经得素拓部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应的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得使用。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一、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目前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等。 二、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以限时、限场地为原则,校外进校锻炼人员务必遵守。 1、开放场地:田径运动场 开放形式:免费 2、开放对象、时间: (一)本校师生:周一——周五 六月至十月:下午至6:00 十一月至五月:下午至5:00
三、 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1、传统的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式亟待转变。 当前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社会,老干部人员的增加、人员结构以及对服务工作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新的形势与任务面前,老干部工作如何创新,如何不断开拓工作新思路,如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我们亟待转变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2、离休干部与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亟待解决。 当前离退休干部的整体状况是,离休干部的人员比重越来越小,退休干部的人员比重越来越大,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在政策落实上要求向离休干部倾斜,实际工作量上以服务退休干部为主,这是现实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做管理型服务还是做劳务型服务,关系到今后的工作导向,这同样是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2.一般职员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职员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3.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职员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职员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1.3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1.8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⑴ 整理:首先,对工作现场物品进行分类处理,区分为必要物品和非必要物品、常用物品和非常用物品、一般物品和贵重物品等; ⑵ 整顿:对非必要物品果断丢弃,对必要物品要妥善保存,使工作现场秩序昂然、井井有条;并能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这样才能做到想要什么,即刻便能拿到,有效地消除寻找物品的时间浪费和手忙脚乱; ⑶ 清扫:对各自岗位周围、办公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清洗,保持无垃圾、无脏污; ⑷ 清洁:维护清扫后的整洁状态; ⑸ 修养:将上述四项内容切实执行、持之以恒,从而养成习惯; ⑹ 安全:上述一切活动,始终贯彻一个宗旨:安全第一。 第二章 实行6S管理的目的 2.1 实行6S管理,是理顺工作现场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管理手段。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 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 原则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在充分保护投资方及全体员工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前瞻性、应变性、易行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本规章制度相关内容与公司现行规定、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有相抵触时,依公司最新公布的办法或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执行。
一、对企业概况进行调查了解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是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文件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批准开采3#—15#煤层,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南宋乡长青村,于**年建成投产,前身为长治县红兴联营煤矿,2007公司更名为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现在册员工596人。公司由长治县黎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长治分公司长治县公司和程海庆三股东出资组成,所占股权比例为30%、15%、55%。企业法人代表由原志鹏同志担任。公司井田面积2.189km2,批复开采3#—15#煤层,现开采3#煤层,资源储量3003万吨,煤种为贫煤,为优质动力煤,服务年限12.5年;矿井为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煤层自然倾向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正常涌水量35m3/h、最大用水量为6435m3/h;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小时)。(_________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