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取名为“ ”的计算机系统,一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第一条 定义本协议书所有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1.“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2.“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3.“计算机程序”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4.“指定CPU”是指安装于(地址)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型号品牌)计算机及其升级机。5.“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 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一,它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所有进一步的说明均定义于附件一。6.“许可资料”是指与许可程序有关的任何资料,它由许可方所有并随同许可程序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该资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棗输入形式、用户手册、接口格式及输入/输出格式,上述资料均作为保密内容或许可方的专属产权,交付被许可方使用。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签约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一)房屋权属证明;(二)身份证明;(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 )”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服务内容1.养护范围: 2.养护面积: 3.养护管理内容:(1)修剪、浇灌: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种植环境、景观设计要求,适时进行。(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利于通行,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5)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7)补栽补种:为提升绿化景观效果,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苗木的翻种及补种工作。、4.乙方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费(农药、肥料、工具费、苗木补植费、材料费、机械费、油费、设施维护费)、包质量、包机械机具、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清洁卫生、包税费。二、合同期限1. 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若乙方有意于合同期限届满后续签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日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园林绿化管养合同。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冉闵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质押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机器号 :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借款金额: ,大写 万元整。质押车辆评估价值合计: 元。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款费用:月利率: ‰ 月综合费率: ‰ 合计: ‰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甲方为确保楼层、地面整洁清新、以及高标准的卫生环境,特将楼层地面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协议如下: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保洁承包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2、承揽费每天 元(大写)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协议生效后,甲方按实际天数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提前或延顺。但时间必须在7日之内。二、保洁的形式的范围: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春冬(7:30-----18:00) 夏秋(7:30-----19:00)2、保洁范围按甲方规定区域保洁范围是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二、加盟费20000元。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内容:【 】地区【 】的市电引入,具体包括:【 】1.3施工依据: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1.4工程地点:【 】(明细详见附表)1.5承包方式:【 】1.6工 期:1.6.1乙方应办理完毕施工所需全部手续后方可开工。1.6.2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工。1.7 合同价款:本工程总计施工【 】,基本价格为:【 】元(大写【 】元),总价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决算需经【 】委托审计,审定额为本合同的最终价格,最终付款额以审计决算为准。1.8工程验收标准:【 】。1.9保修期:工程验收合格后【 】年。第二条:甲方工作2.1 开工前一天,在甲方住所地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作业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2 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及确认手续以及其他事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城市绿地养护标准》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柯坪县城区公共绿地承包管护事宜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养护内容 1. 养护内容( 以打√为准):□√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 □√土壤施肥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中耕除草 □√植物( 树木、 绿篱、 草坪等) 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 旱、 高温等)□√绿地保洁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 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2. 养护工作量的确认: 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 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 乙方进场后, 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应在进场后_5_天内, 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甲方接到报告后_10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 并在计量前_2__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进场后_10_天内, 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 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 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 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先生们:根据上述合同中合同条件第60.6款的规定, (以下称‘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一笔金额为 大写为 的银行保证金作为其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担保。我方 (银行或金融机构)受承包人的委托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无条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业主提出因承包人没有履行上述条款规定的义条,而要求收回动员预付款的要求后,向业主 (业主名称)支付数额不超过 (保证金额)的担保金,并按上述合同价款向业主担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时权力,也不管业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业主享有从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动员预付款的权力。

中国,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 1.2 “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叫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 年 _月 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2.“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3.“受让方”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称 工厂。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第二条 合 同 范 围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4.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4.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 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a)中标函;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 (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 (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本工程的施了计划于 年 用外始。总工期估计 个月。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在 (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3服务的期限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4正常服务(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b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

鉴于 (投标人名称)已于 (日期)提交了建设 (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 (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 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盖章: 年 月 日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6、出租方配备驾驶员,行使中因下列情况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车辆证照不齐、超速、闯红灯、逆行、违章调头等罚款,由出租方支付,其他罚款由承租方支付。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和其他费用。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6、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7、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费用:1.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租赁费用: ¥: 元/月(大写: 元)租金先交后使用,每月逢 日一次性现金结清;(甲方给乙方出收到条)五、出租方权利和义务: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抵押、质押、遗失、报废等;(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活动;(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间不能产生第三者;(5).未经出租方同意,将车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运输活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 ) 负全责。六、承租方权利和义务: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2.因承租方造成单方事故或交通事故、交通肇事逃逸而产生的人员(包括承租方及其他第三人)伤亡由承租方负责;3.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包括不限于罚单、罚款)、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4.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七、保险条款: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附保单一份(复印件);2.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一条 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 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 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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