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本教研理念 :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 二、校本教研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教研活动紧密结合。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集体备课的实施原则 坚持“四定两包”、“六备”、“五统一”。“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两包”即年级领导包教学案的草案编写,学科领导包集体备课研讨和教学案完善的质量;“六备”即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习题、备教法、备学法;“五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进度、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方法、统一练习测试。 三、集体备课活动的要求 1、学期初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制定集体备课计划,主要包括:学期教学内容和主备人的确定。一式四份,一份备课组留存,一份交学校教务处,一份交年级主管领导,一份交包学科备课领导。 2、至少要在教学新内容前一周进行教学案的编写,至少在研讨前两天经年级主管领导审核后将教学案复印给备课组教师。备课组教师认真阅读教学案,并进行删减、补充和完善。以便在集体研讨时有针对性的发言。
一、听课 听课是检查教学、交流经验、学习提高的重要途径,听课要有听课记录,听课记录的内容应该包括所听课的主要内容、感受、优点和缺点。 、听课按学校规定节次,每缺一节扣款10元,扣1分(每期必须听课15节)。 2、教务处统一组织的听课(含评课)要求必须服从,按时参加(请假者以请假条为准),每缺一节扣款10元。 3、鼓励任科教师相互听课,相互学习,特别是同学科教师,青年教师要多向老教师学习。
一、每天学校上班时间,全体教职员工均应坚持坐班工作制。具体为工作日上午一至三节,下午五至八节。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坐班时间。 二、每天坐班情况由各年级值班人员记录,当天值班人员在每节课上课铃响后十分钟内进行记录,以每节课在办公室办公半小时以上认定为坐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循私情,确保公平公正。 三、全体教职员工不得随意更改坐班记录情况,有特殊情况的,须即时向值班人员解释清楚,如果记录确实有误,可由值班人员更改记录。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升降国旗制度的教育性质。 1、庄严性。国旗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尊重国旗体现着维护国家的尊严。升国旗体现着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升旗仪式必须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2、实践性。升旗时,人们耳听国歌、目视国旗冉冉升旗、口唱激人奋进的《义勇军进行曲》,使人们的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 3、经常性。每天早上升国旗、傍晚降国旗,除了寒暑假和休息日以外,天天如此。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必须坚持不变。
三、赔偿原则分为: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二、全体师生要有秩序地整队入场,班主任随班参加,站在班级队伍后面,其他教职工单独列队。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场地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庄严,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肃立并行注目礼。 四、学校将把参加升旗仪式纪律纳入常规管理,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态等进行量化考评。 五、全体师生在升旗仪式期间要服从指挥,严肃认真,列队整齐,着装合适(学生统一着校服),禁止交头接耳说话,禁止接打手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要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2、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支持并积极参加我校举办的家长学校学习,并能做到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完成作业。 2、有较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在学习中,能发表有建树,有启发的心得体会,并撰写1—2篇家教论文。
一、家访形式 家访分为常规家访和专题家访。 二、家访要求 (一) 常规家访 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对班级全体学生家庭进行走访。 2、家访由班主任牵头、科任老师协助对本班学生进行全覆盖家访。
一.要努力达到以下八种能力: 、全面准确的掌握课程标准的能力; 2、灵活处理合理使用教材的能力; 3、精心编制全面实施教案的能力; 4、驾驭课堂随机调控课堂的能力; 5、善于指导、热情帮助学生掌握现代学习方式的能力; 6、认真辅导善于合理的批改作业的能力; 7、考试命题准确评估学生学业成绩的能力; 8、学科教学与多媒体现代教学手段整合的能力。
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三、四各开展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2、学员资质: 本科学历,业务强、悟性高、肯钻研、重实践的骨干教师、成熟期教师,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如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等。 3、导师聘请流程: 学校在聘请专家前,与校科研室、教导处以及工作室负责老师进行有效沟通,以提高专家人选的适切性和可接受度。在此基础上,学校出面聘请导师。 导师对工作室成员进行面试,了解成员的实际情况,选择性地组建自己的研究工作室。 经过双向选择,导师和学员共同组建起工作室,学校与各位专家签订名师工作室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保留一份,工作室保留一份,专家保留一份。
一、旗手: 升旗手是升旗仪式的主角,因此,旗手必须是品学兼优、有责任心的队员,同时,也可以是为班级为学校争得荣誉的队员。旗手所在中队负责填写旗手事迹,大队部负责旗手培训,旗手应按时升旗、降旗,在恶劣天气中更要爱护国旗,及时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仪式的主持由中队推荐,大队培训的形式产生。主持应熟悉升旗过程。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没有差错,会使用学校扩音设备。 三、国旗班: 由各中队推荐选举,由学校大队部统一培训。承担出旗任务,每学期组建一次,每星期训练一次。 四、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者可以是队员、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行政领导等。讲话的内容要符合时代气氛,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讲话稿在一周前完成,也可以是当前正在发生或者需要告知的事情,由大队部审阅批改。 六、考核奖励: 每学期末,由大队部根据国旗班的工作记录表以及升旗手所在的中队队员和辅导员的评价给予考评,评选“最佳升旗手”,发奖状或证书,对旗手、主持给予奖励,并纳入中队考核分。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