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借用单位系指与甲方签订《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在中国大陆具有法人或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或组织。第二条《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系指借用单位就借用员工事宜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第三条连续工作年限系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第二章合同期限与工作内容第四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以《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期限为准。《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解除、延续或终止,本合同随之解除、续延或终止。
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也可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第十二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条:劳动纪律1、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酒店各项具体规章制度。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酒店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协议。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十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2、甲方经营情况变化,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3、本协议期限届满即告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协议如有变更或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的,须由甲乙双方签署或盖章。4、依据本条款终止本协议的,双方债权债务并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消失。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扣除乙方任何应得的收入赔偿给甲方:(1)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3)乙方服务态度恶劣,严重破坏甲方声誉的。(4)乙方未按公司规定的各项守则、条款和规定招揽业务。(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试用工资作为补偿。(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工程师(engineer),是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专家等职称。工程师与科学家(scientists)往往容易混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公司承诺1、来自外地招聘的驾驶员,在本岗位工作满三个月,路费凭票证可以实报实销;2、公司提供驾驶员住宿条件(包括水、电、暖、床、空调、卫生间设施);3、试用期驾驶员一经正式录用,驾驶员行驶在货运途中,伙食补贴为每天50元;4、电话费为每辆车每月100元。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朋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人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三、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店规店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2、要着店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3、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必须请假。4、在工作之余发生意外伤害后果自负,夜不归宿或发生违法行为本店概不负责。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改正或由此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2)营私舞弊,侵占甲方财产或串通第三方,恶意泄露、出卖甲方机密等以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