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准确反映基本情况,注重突出实效。 2.依法办事原则。 公开的内容,一般为学校公众事宜,必需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得带有个人主义色彩。 3.突出重点的原则。 要将社会反映强烈、涉及教职工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
2、教研组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大型教研活动。 3、开展分层次培训,骨干教师、新教师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专项培训。 4、教师参加培训时,要认真记录,并做到及时消化,应运于教学研究。 5、教师必须按时完成自修内容,及时整理自己的校本培训档案袋,每学期期末上交。 6、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讲公开课一节、写课后反思10则篇,上交最佳教案一篇、听课20节以上。
第一,预习的习惯 学会应用预习提示、查阅工具书或有关资料进行学习,对有关问题加以认真思考,把不懂的问题做好标记,以便课上有重点地去听、去学、去练。 第二,爱惜学习用品的习惯 提前准备好第二天的学习用品。对学习用品要珍惜、保护,小心使用,不乱扔、不故意损坏。要敢于向任意损坏学习用品的行为作斗争。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各部需及时对上一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汇报,并在计划提出的5天内、活动结束的7天内把书面计划和总结上交秘书处。每月月初,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计划,每月月末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年终各部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此总结记入部门年终考核。当月有活动的部门须在当月委员会会议中提交活动策划由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在活动结束后于当月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
第二条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2 工作时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确有原因需要请假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并交书面假条,否则以缺旷论处。 3 所有请假必须事先请假,并写书面假条。除特殊原因,事后请假一律无效。长时间请假需主席批准 4 学生会成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否则按缺旷论处。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一、学生的德育工作 、建立“学校、大队部、中队”为一条线的纵向德育教育和“学校、家庭、社会”为另一条线横向德育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网络。 2、学校德育以各种纪念日、节日为主要时间,以革命历史和初步的人生观为主要内容,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和人生价值教育为目的,加强学生德育工作。 3、大队和中队以各种活动为主要形式,以“五自”能力的训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小学生在校一日常规为主要内容,以品行教育、行为习惯和养成以礼貌为目的,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形成良好班风。
一、校本教研理念 :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 二、校本教研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教研活动紧密结合。
二、教师学习制度 .通过有效的理论学习,促进教师向专业化发展,将教师面向新的境界。 2.每周一下午,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每周有具体教研组教研活动安排。 4.教师培训学习的形式有: (1)专家指导。教育科研和教改专家、有成就的同行来校组织培训,开设讲座、开展咨询。 (2)外出取经。带着问题到先进兄弟学校学习取经,加强兄弟学校的联系。形成经常性的工作考察和交流研讨制度。 (3)师资培训。学校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支持并积极参加我校举办的家长学校学习,并能做到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完成作业。 2、有较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在学习中,能发表有建树,有启发的心得体会,并撰写1—2篇家教论文。
3、教科研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密切配合当前的家庭教育教学工作,以研究促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中搞研究。4、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家长学校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科研课题的实施,中期评估及结题工作,对教科研课题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指导,不断总结教科研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家庭教育的教科研水平,推动家长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三、四各开展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一、实施过程中体现学生的主体发展性 对学生的评价采用相对评价和绝对评价、个体内差异纵横比较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标准,重视个体内差异评价标准的运用。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可以确定学生与客观标准的差距或他在集体中的位置,而个体内差异评价是将学生的现在与过去进行比较,或者对学生若干侧面进行比较,对表现较差学生的进步行为的肯定或表现相对较好方面的认同,从而激发较差学生的上进心,也会发现学习较好学生相对弱的方面或退步的表现,从而促使较好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更好地获得发展。
(一)、形象工制作产品时,在保障质量和效果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材料的节约; (二)、形象工在进行所有安装作业时,都必须佩戴安全帽; (三)、形象工在离地2米以上高度进行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高空作业管理规定系带安全绳等,做好防坠保护工作; (四)、形象工在去安装现场前,应首先将安装工具备齐,为求产品达到最佳效果,除卷尺、钳子、美工刀等基本工具外,还应携带好如水平尺、榔头等重要工具; (五)、形象工在现场安装方案发生变化时,应发挥才智为客户提出合理化建议,必要时向公司设计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公司将严厉处罚遇到问题马上丢下客户和物料就撤退,极度不礼貌的形象工; (六)、客户即是上帝,形象工在现场安装服务过程中,坚决不允许与客户发生争执,要听取客户意见建议,始终保持微笑服务,客户有过分要求时应向公司管理人员汇报情况;
教师不得岐视差生,不得体罚和骂学生。若因此造成学生流失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当事人必须自觉家访,收回流失生返校,否则,按每流失一人惩当事人10元。直到学生返校为止。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流失的学生,班主任应给家长讲清楚道理。让其子女返校。 四、学龄儿童因病休学,班主任应督促家长开据乡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方可批准,若需免学者,由家长提出申请,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镇政府批准方能认可。
2.进班就交各科作业,组长下位收,及时记录收缴作业情况(包括抄袭、未交、迟交、未完成)。劳动小组先交作业再劳动。 3.早读(3、5英语,2、4语文)做到进班即进校,进校即读书。语文、英语课代表带领同学们大声朗读,直到老师到来。 二、上课 1.2分钟预备铃响后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准备好课本文具,安静坐好或复习、预习功课。 2.上课铃响后老师走进课堂,班长喊“起立”,立正站好,老师还礼后坐下。 3.上课迟到,要先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能进教室。
一、工作任务:(1)检查课间操及眼保健操 (3)组织学校举行的课外活动 二、工作时间:(1)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第一节课后 (2)下午放学后的课外活动时间 三、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正、严明、不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