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大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集会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一、实行走班管理的原则 1、为了组织师生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走班上课,我们将本着“从小处着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选课、走班原则上在同一年级内进行。 2、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选修课程,自主填报选修课程选择志愿,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并结合师资与场地条件,组建所开设课程的教学班。 3、选修课程教学班管理实行课程导师负责制。课程导师是教学班的核心,是选修课程教学班中教学、纪律、财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课程导师由教学班任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担任几个班的选修课程教学,就相应担任几个班级的课程导师。 4、教学班实行走班小组制管理。选修课程导师应在课程第一讲前,以原行政班为单位,将学生划分为几个走班学习小组,固定学生座位,确定教学班教学座位表,每次教学中学生座位不允许随意调换。
2、校舍安全方面。每周对教室、宿舍、食堂、微机室、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学校周边环境方面。与派出所干警协作,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清理。对发生交通安全隐患可能性大的路口,报请交警部门协助管理,确保学生的上学、放学安全。 4、安全教育方面。定期检查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定期检查板报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后勤负责人主管。
1、学校门卫人员不少于2名,原则上挑选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门卫工作人员。门 卫工作人员年龄最大不得超过65周岁。条件允许情况下,门卫人员采用保安公司 保安担任。 学校门卫人员采取轮班的工作方式。若是夫妻两人,则两人全日上岗。任何时期 ,不能有脱离岗现象发生。 2、对门卫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所有门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凡进入校门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进行登记,并检查其能证实身份的证件。 一般情况下,门卫同志及时通知要被访的校内人员到校门,外来人员只能在校门 外碰头所要会吾的人员。对身份可疑人员,不予接待,并拒绝其进入校内。
2、开学初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3、每学期必须对各安全分管负责人,全体教师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4、每一教师自觉积极接受学校的安全管理安排,[]完成好本职工作。 5、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实行每一时段每一环节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任务。 7、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马上上报教育局、公安局、学生家长。 8、每学期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 9、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让学生顶替劳动。 10、加强与公安部门,邻近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1、教育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责任书,使家长做好非正式上学期间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2、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机构设置,网络体系效应情况。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2、学校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校园内各建筑物设备设施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随身关注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5、学校校舍每学期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雨季和台风季节更要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第2条 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 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一、校本教研理念 :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 二、校本教研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教研活动紧密结合。
支持并积极参加我校举办的家长学校学习,并能做到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完成作业。 2、有较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在学习中,能发表有建树,有启发的心得体会,并撰写1—2篇家教论文。
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三、四各开展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第一,预习的习惯 学会应用预习提示、查阅工具书或有关资料进行学习,对有关问题加以认真思考,把不懂的问题做好标记,以便课上有重点地去听、去学、去练。 第二,爱惜学习用品的习惯 提前准备好第二天的学习用品。对学习用品要珍惜、保护,小心使用,不乱扔、不故意损坏。要敢于向任意损坏学习用品的行为作斗争。
2、作业认真,书写工整规范,正确率高,由任课老师给以适当的奖励; 3、早自习读书声音洪亮,朗朗上口,小组受到任课老师表扬的,奖小组1分; 4、背书、听写以篇数为单位,论难易度,给以2-5的奖励; 5、单元考试成绩,由各任课老师定标准,给以奖励; 6、月考成绩,总成绩进线的,每人奖3分,年级前三名,每人奖20分,年级前10名,每人奖18分,年级前20名,每人奖16分,年级前30名,每人奖14分,年级前40名,每人奖12分,年级前50名,每人奖10分,年级前60名,每人奖8分,年级前70名,每人奖6分,年级前80名,每人奖4分,年级前90名,每人奖2分;年级前180名,每人奖1分;进步幅度超过5个或5个以上名次的,每周奖3分(以上奖励不累计算,每周都奖)。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各部需及时对上一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汇报,并在计划提出的5天内、活动结束的7天内把书面计划和总结上交秘书处。每月月初,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计划,每月月末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年终各部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此总结记入部门年终考核。当月有活动的部门须在当月委员会会议中提交活动策划由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在活动结束后于当月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